没做到约定期限,是否受法律保护?
关于“没做到约定期限,工资减少是否受法律保护”,这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单方面因员工未做到约定期限而减少工资可能违法。如果或若存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标准,且未约定未做满约定期限可减少工资的条款,则用人单位单方面减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或若存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就未做满约定期限的工资减少达成书面协议,且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该工资减少约定受法律保护。如果或若存在员工未做到约定期限是因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服务期的约定,且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则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但不得直接减少工资。针对“没做到约定期限,工资减少是否受法律保护”这一问题,其核心法律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该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这表明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工资标准,那么在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不能仅以员工“没做到约定期限”为由单方面减少工资,因为这违反了劳动合同的明确约定,也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关于劳动报酬必须明确且应按约定支付的要求。除非双方另有合法有效的协商一致,否则单方面减少工资缺乏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
← 返回首页
上一篇:未成年人身份证号泄露有啥坏处
下一篇:暂无